主管部门 | 市安监局 |
编号 | 134 |
检查事项名称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检查 |
抽查依据 | 【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2015年第80号令修订) 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规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2015第80号令修订)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抽查主体 | 市安监局 |
抽查对象 | 全市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
抽查比例 | 3% |
抽查频次 | 1次/年 |
抽查方式 | 实地检查 |
抽查内容及要求 | 1.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2.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5.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