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市农业局 |
编号 | 80 |
检查事项名称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
抽查依据 | 【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
抽查主体 | 市农业局 |
抽查对象 | 城区(不含夷陵区)农资经营主体 |
抽查比例 | 10% |
抽查频次 | 1次/年 |
抽查方式 | 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
抽查内容及要求 | 1.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是否符合要求;2.产品质量是否合格;3.是否按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等。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