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船型标准化确认 |
子项名称 |
对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运输准入的确认 |
行使主体 |
过闸处 |
职权依据 |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55号令)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规章】关于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运输准入管理的公告(2003年交通部公告第14号)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水泥质船和木质船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行…… 自2004年1月1日起,禁止100总吨一下商船通过三峡船闸。 …… 交通主管部门规划开发的首批标准船型包括:川江和三峡库区...500/1000/2000/3000总吨干散货船。各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海事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对本公告明令禁止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运市场的船舶不予检验,不予发证,不准营运,不予安排通过三峡船闸。 |
确认形式 |
☑确定 □认定(认证) □证明 □登记 □鉴证 □其他 |
受理范围及条件 |
通过中水门锚地、黄柏河锚地申报进入川江库区的船舶(主机功率800KW以下,非长航船舶和非GPS船舶及GPS违章船舶) |
需提供的材料 |
船舶检验证书 |
法定期限 |
即时办理 |
承诺期限 |
即时办理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即时办理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职权运行流程 |
提交资料-现场复核-通过复核-受理 |
责任事项 |
1、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组织现场检查。
2、决定责任:做出决定,法定告知。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责任事项依据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55号令)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船舶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线: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1-2.关于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运输准入管理的公告(2003年交通部公告第14号),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水泥质船和木质船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行…… 自2004年1月1日起,禁止100总吨以下商船通过三峡船闸。
…… 交通主管部门规划开发的首批标准船型包括:川江和三峡库区...500/1000/2000/3000总吨干散货船。各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海事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对本公告明令禁止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运市场的船舶不予检验,不予发证,不准营运,不予安排通过三峡船闸。
2.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04年交通部公告第30号) |
职责边界 |
一、责任分工
负责对申报上行通过葛洲坝和三峡大坝,下行通过葛洲坝的地方船舶进行尺寸复核。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55号令)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意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关于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运输准入管理的公告》(2003年交通部公告第14号),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水泥质船和木质船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行......自2004年1月1日起,禁止100总吨以下商船通过三峡船闸。 ......交通主管部门规划开发的首批标准化船型包括:川江和三峡库区...500/1000/2000/3000总吨干散货船。各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海事机构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对本公告明令禁止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运市场的船舶不予检验,不予发证,不予运营,不予安排通过三峡船闸。 |
承办机构 |
中水门锚地管理所 黄柏河锚地管理所 |
咨询方式 |
0717-6751586(中水门锚地管理所)0717-6723697(黄柏河锚地管理所) |
监督投诉方式 |
0717-6224945处纪检科 宜昌市沿江大道104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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